第00002版:特刊 2024年09月09日

关于车窗抛物,市民有话说

  □记者 黄瑶

  4日傍晚,在市区汉宁西路与中山路交叉口,短短1分钟内,记者看到两名私家车司机将烟蒂丢出车窗。这类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大家或多或少都见到过。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请他们谈谈对这个现象的看法。

  市民陈女士:车窗抛物很危险。有次从义乌回来的路上,我正在变道,突然一个奶茶杯从前车丢出来,砸在了我的车挡风玻璃上。吓得我猛踩刹车、打方向盘,差点撞上隔离栏。从那以后,我就在车里放了垃圾桶,同时提醒家人不要往车窗外丢东西。

  市民任女士:车窗抛物不文明还危险。如果大人往车窗外丢东西,小孩子很容易有样学样。我家车上常年放着塑料袋装垃圾,方便清理。

  网约车司机张先生:拒绝车窗抛物人人有责。我在车上放了车载垃圾桶,乘客上车,我会提醒他们把垃圾丢入垃圾桶里。大多数乘客素质都挺好的。

  路面停车场收费管理员王阿姨:现在人素质较高,环保意识强,往车窗外丢垃圾的不多。偶尔有人把停车收费小票丢地上,我们都会及时清扫。大家讲文明,不往车窗外乱扔垃圾,能帮助我们减轻工作压力。

  市民杨女士:车窗抛物是一瞬间的事情,但对市容市貌会造成不好的影响。现在有道路探头抓拍违停,是不是也可以抓拍车窗抛物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洒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中共东阳市委机关报| 声明:东阳日报社©版权所有

新闻热线:0579-86611000 86091660 89301002| 投稿邮箱:zjdyrb@qq.com| 广告合作:0579-86691586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