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帆 通讯员 吴爱晶 吴凌波
本报讯 近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热门动漫周边产品合同诈骗案,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被告人周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去年7月,某知名动漫连载三十周年纪念展在沪开幕,被告人周某某作为该漫展临时工作人员,负责产品售后等事宜。被害人阿伟(化名)在我市从事网络电商,售卖盲盒类产品。同年9月,他联系到周某某,询问其是否可以代购本次漫展“特典透卡”。周某某将免费的透卡以18元每张的价格卖给阿伟100张,两人完成了第一笔交易。
此后的一个月,阿伟多次向周某某订购“特典透卡”等漫展周边产品,周某某均为其代购并发货。同年10月4日,阿伟再次向周某某订购挂件盲盒,并将4900元货款转给周某某。殊不知,当晚周某某因网络赌博输钱,一时不甘的他竟将阿伟的货款挪作赌资并输得精光,于是想从阿伟那里骗钱赌博,赢钱后再进货。基于前期多次交易产生的信任,不知情的阿伟像往常一样将货款“预付”给周某某。尝到甜头的周某某一边骗取阿伟的货款,一边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预付款一笔笔支付出去,货物却迟迟不见踪影。10月底,阿伟终于发现自己被骗并报警。经查,周某某以为阿伟预订、购买限量版漫展周边产品,但需要预付款项为由,先后16次从阿伟处骗取货款共计5.2万余元。
“本案中,双方达成了内容明确的口头合同,周某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利用买卖合同诱骗阿伟交付货款,实施诈骗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群体,要树立理性娱乐观、消费观,增强法治意识、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