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胜可
辞去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3月6日东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5年03月0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规定,东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黄胜可辞去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