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媛
本报讯 昨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志杰,副主任赵跃亮、楼美姣、楼国民、赵晓珍、俞益钟出席会议。郭锦明、范锐、冯少华、郑晓鸣等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对全市公交建设工作情况、诉前调解和立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均为较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25年度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含国企融资10亿元以上项目)计划报告、市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关于2024年4月至9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阳市人大常委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办法(草案)》《东阳市人大常委会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办法(草案)》《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我市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我市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报告、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暂行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马宗强等辞去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许克宁辞去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东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下旬在城召开,并授权主任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具体召开日期。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