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接路灯电源被处罚 2024年12月19日  

  □记者 胡媛 通讯员 蒋健励

  本报讯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北中队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一起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接用电源的案件。

  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市民花园一处照明路灯控制箱底部检修门敞开。经检查,该路灯控制箱外有一根黑色电源线,与控制箱内的排插相连,电源线的另一头接口呈裸露状态。随后,执法人员找到当事人并调查询问。

  原来,当事人将音响接入该路灯控制箱,用于播放音乐,为广场舞伴奏。其行为不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也对城市公共照明运行和管理造成严重影响。执法人员依照《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大家切勿为一己之便,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接用电源。此举不仅违法且影响照明设施正常运行,还可能引发线路故障,造成火灾、电击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