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规告字[2024]48号 2024年12月03日  

  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被列入东阳市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东阳市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月内在本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资质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申请书中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应在网上竞买申请时提出,且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6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6日(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6∶00)。

  3.拍卖时间:

  1号地块2024年12月17日9∶00;2号地块2024年12月17日9∶15。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证书),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2.其他建设要求详见1号地块以《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建设条件书》(东自然资规条字[2024]15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东人防条[2024]52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条件书[2024]7号为准。

  2号地块以《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建设条件书》(东自然资规条字[2024]14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东人防条[2024]53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条件书[2024]6号为准。

  3.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4.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七、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9-86631510,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联系人:洪女士、朱先生。4.关于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控制红线图等出让文件,请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