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学前教育
高质量普及普惠发展
二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规范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财政保障长效机制改革,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保持在8%以上,且每年略有增长。
修订《东阳市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奖补暂行办法》,财政奖补资金向优质普惠性幼儿园倾斜,各级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再提升150元/年·人。
出台《东阳市学前教育高质量普及普惠发展集成改革方案》,实施学前教育“金名片”培育工程。增设公办幼儿园专项经费500万元,专门用于劳动合同制教师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建立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增长机制,逐步达到上级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