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驶入堤坝,罚! 2023年10月26日  

  □通讯员 王嘉兴

  本报讯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白云中队执法队员在白云街道昌盛路东侧水库大坝上巡查时发现,坝上停着一辆电动小汽车。该路段属于未兼作道路,堤口有安全管理公告牌,提示该路段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外,禁止其他一切车辆通行。

  经过询问,当事人来该水库钓鱼,为图方便就将车辆停放在大坝上。执法人员表示,大坝不仅是水库的主体工程,还是关系群众民生福祉的重要水利工程,具有防洪、蓄水、供水等重要功能。机动车在未兼作道路的水利工程坝顶上通行,可能会破坏水利工程结构,影响正常水利功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执法队员要求当事人立刻驶离水库坝体,并作出了处罚300元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