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施工危害人防工程 一公司“领走”2万元罚单 2023年07月24日  

  □记者 胡媛 通讯员 李萍

  本报讯 近日,我市某置业公司因擅自实施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白云街道某置业有限公司为铺设电缆方便,擅自在防空地下室人防临空墙两处位置进行开孔,仅使用胶泥进行封堵,未作防护密闭处理。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构成危害人防工程及设施安全或者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其恢复人防工程使用效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依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防护设施,进行穿墙打孔等影响防护效能的改造和装修。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擅自改造、破坏人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