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老旧柴油叉车淘汰置换工作 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可享受补助 2023年07月24日  

  □记者 韦敏航 通讯员 吕星安

  本报讯 近期,我市4部门联合发布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和车主加快将老旧柴油叉车更新为新能源叉车,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淘汰置换的予以一定补助。

  据悉,可享受淘汰或置换补助的对象为2022年10月1日(不含)以前在市市场监管部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办理使用登记,或在我市完成环保编码登记的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成以锂电池、氢燃料电池为动力且首次销售的新能源叉车。补助条件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可申请相应的淘汰补助;在上述时间内完成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并购买新能源叉车,且完成登记上牌的可申请相应的淘汰补助和新能源替代补助。拆解报废时间以拆解机构出具的回收证明为准,登记时间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叉车登记所有人须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且所有人户籍所在地或机构注册地为东阳市。

  补助标准方面,补助金额根据额定载荷确定,额定载荷≤3吨的6000元/台,额定载荷>3吨的8000元/台;购置新能源叉车,额定载荷≤3吨的可补助10000元/台,额定载荷>3吨的12000元/台。其中,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按此标准全额补助,之后淘汰替换的按80%进行补助,2024年12月31日之后淘汰替换的不予补助。

  “淘汰替换老旧柴油叉车,不仅有助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能为叉车产权人和产权单位大幅降低使用成本。”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还将对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加强污染排放抽测和监管,对未进行环保编码登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