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内发表不当言论引发名誉权纠纷 市人民法院联合街道调委会成功化解 2022年05月25日  

  □记者 朱凯迪 通讯员 郑晓俏

  本报讯 “有人在业主微信群里造谣辱骂我!”近日,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李某。李某带着起诉材料,表示法院要为自己做主,要求辱骂者在业主群里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李某为何如此生气?原来,李某是我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经业主们讨论决定,要在小区浇筑楼板,并让李某负责此事。随后,李某发现业主吴某在小区业主群里质疑自己收受施工方的回扣,要求自己回应答复。李某马上澄清,但是吴某不相信,渐渐地,质疑演变成了激烈骂战。然后,李某便在业主微信群内遭受到了吴某的人身攻击。李某认为,吴某捏造事实,还在业主微信群内进行人身攻击,使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于是一纸诉状递交至市人民法院。

  收到起诉材料后,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查认为本案具有调解基础,征得李某同意,将本案转至诉前调解程序。与李某沟通后,法官充分了解纠纷内容及原因,遂通过矛调中心平台,立即联系到小区所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发送了委托调解函和案件材料。街道调委会及时指派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李某拿出相关依据解释了吴某的疑问,吴某认识到错误后当场向李某赔礼道歉,并在微信群公开为自己的不当言论道歉,两人矛盾解开,握手言和。不久后,市人民法院收到了街道调委会发来的回函,以及李某提交的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