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范洁 吕卉卉 胡聪颖
本报讯 贵重手表快递寄出,寄出时还特意选择快递公司推荐的保价服务,结果快递寄丢了,快递公司却只愿部分赔偿。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
前段时间,小美(化名)将一块价值5万元的手表寄给一位居住在我市的朋友。快递寄出前,小美特意跟快递员强调是贵重物品,千万不能直接放门口,一定要打电话联系收件人本人签收。快递员听闻,便推荐小美选择20元或30元两个档位的保价服务,并表示保过价的快递不会丢。如今,快递丢了,快递公司却只接受按照保价条款赔偿6000元。小美不接受快递公司的赔偿方案,遂将收件、派件的快递公司及分支机构,一并告上了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小美在寄件时已着重强调所寄手表的价值,但收件快递员在明知系贵重物品的情况下,仅推荐了部分保价,未提醒小美对寄送物品可以进行全保,且无证据证明收件快递员已对保价条款、赔付规则等进行提示说明,故应以寄送手表实际价值5万元确定损失。
但经法官进一步了解,居住在我市的这位快递收件人已搬离小美寄件时填写的地址,其实际居住地为东阳另一处地址。小美在寄送贵重物品时,未尽到特别注意义务,即寄件时未与收件人核实现住地址,便按收件人留存的旧地址进行寄件,对寄送手表丢失的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酌定小美自负20%的损失。
派件快递员在派件时,未核实寄件物品相关情况,包括寄件物品的价值等,即按普通快递的派件方式进行派件,直接将快递放于收件地址门口,而未联系收件人让其本人签收,是导致手表丢失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运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上门收件方温州公司龙港分支机构作为订约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承担赔偿责任,丢件发生在东阳区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四条规定,温州公司龙港分支机构应和金华公司东阳分支机构连带赔偿小美80%的损失即4万元。本案判决后,原、被告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