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任旦雯
2021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今起开售。与此前国债发行不同的是,有四家银行将通过其手机银行代销。
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通知显示,这两期国债由39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网点柜台代销,其中28家承销团成员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值得一提的是,工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可通过其手机银行代销。
工行此前发布消息称,这两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今天上午8点30分起正式开售,额度有限。邮储银行则发布公告称,因处于手机银行试点阶段,仅面向通过柜台渠道开通手机银行功能的部分客户,尚未签约理财类业务的客户需签约后购买。
据悉,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在每年5月10日支付利息。其中,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8%,最大发行额200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97%,最大发行额200亿元。
以市民投资10万元分别购买3年期、5年期国债为例,两期国债分别将于2024年5月10日、2026年5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到期时将累计获得收益11400元、19850元。其间,每年5月10日均能收到利息,分别为3800元和3970元。
虽然此次首次推出了手机银行购买渠道,但是如果投资者要提前兑取的话,只能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而且必须在发行期结束后才可办理,即5月20日以后。
提前兑取利息如何计算呢?根据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通知,承销团成员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即从2021年5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四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可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